標準局表示,已於2023年將
「充電式風扇」、
「真空吸塵器及吸水清潔機」、
「電動食品碾磨器」、
「電動食品混合器」、
「電動榨汁機」、
「燙(整)髮機」、
「電動按摩器具」、七項最常見的充電式家電商品納入檢驗範圍。
這次新納入的七項商品,自公告日起,業者即可進行檢驗,如提早完成檢驗程序並取得商品驗證登錄證書者,即可提早標示「商品檢驗標識」,自2026年7月1日起,應完成檢驗程序後,始得進入市場銷售;若未經檢驗就銷售,單次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。
https://www.bsmi.gov.tw/bsmiGIP/wSite/ct?xItem=95430&ctNode=8745&mp=1
